教車業

澳門的面積雖然小,但人車的密度卻很大,道路兩旁泊滿了私家車、電單車等各類車輛。但每位駕駛人在馬路駕車前,必須經過一段時間的受訓,考取駕駛執照。而負責訓練這班馬路之友的就是教車業的從業員。

澳門早期,人車稀少,擁有車子的人不多。因此,只要有車便可在街上駕駛,並不需要考牌。而到了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末政府便規定了要學習駕駛技術,經考試領牌才可駕駛。因此,教車行業便應運而生。

教車業的服務範圍包括:代辦各類型車輛(輕、重型電單車、汽車和重型客車等)入稟手續、教授交通知識及駕駛各類汽車的技術、機器講解以及代辦各類型車輛的駕駛執照的續期等服務,提供完善的服務使消費者方便地完成所有有關駕駛的手續及工作。

教車業的架構分別為:

教車學校的必要教具

教車學校的教具包括以下幾種
交通桌:
是一張四尺x六尺模仿路面情況的教學桌,桌面上設有單行線,雙行線,十字路口,黃實線,黃虛線等等標誌及模型。在上課時,師傅會放上模型車及小型交通標誌牌、以解釋實際路面上行車時所遇到的各種問題。

交通符號板:
是一塊貼上有全部交通符號的展示板,方便學生查看及練習。

教練車的改裝:
初級的汽車技術考試基本分重型和輕型車兩類。

重型教練車基本要求:

總重量超過三噸半車的長度六公尺,闊四公尺,車斗上要有一定重量的石頭或樁柱。師傅位要有方向盤(師傅用的方向盤是要和學生所用的同步轉向)、油門、剎車制、離合器踏板。左右門邊有望後鏡,而駕駛室內又裝有二面望後鏡,供學員及師傅各人使用一面,前方有圓鏡(方便觀看車頭及地面位置)。

輕型車基本要求:

超過四座位,師傅位及司機位要有方向盤同步轉向、油門、剎車制、離合器踏板、左右門邊鏡及駕駛室內二面望後鏡。

筆試的內容準則

筆試的內容分為「交通標誌」、「路面交通情況」及「道路法典規定」三個部份,從約有四百條問題的題庫中選出來,共有三十條問題。其中「交通標誌」佔十二題:「路面交通情況」佔八題;「道路法典規定」佔十題。(題庫內容包括交通標誌佔一百六十題;路面交通情況佔六十六題;道路法典規定佔一百八十題。)

澳門各駕駛學校:〔查詢